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社会革命只能是劳动者的使命。1846—1848年间,他们开始思考共产党在革命过程中的地位问题。他们认为,共产党或者革命者的作用并非如同各种空想社会主义流派所主张的那样,仅停留在工人运动的边缘地带,通过宣传向人民宣扬真理,而是应当密切地参与阶级斗争,帮助无产阶级通过自己的历史实践找到革命的道路。此外,共产党也不能发挥雅各宾主义的领头作用或者巴贝夫主义(或布朗基主义)密谋组织的作用,更不能自以为高高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代替人民群众“搞革命”。
换言之,被统治阶级的普遍利益不能被异化为一个高居人民群众之上的“不朽的领袖”或者“开明的少数派”的形象。根据马克思的实践哲学,被压迫者即劳动者倾向于通过他们的阶级斗争实践来实现总体性。共产党不是总体性的异化化身,而是作为工人运动终极目标的总体性和阶级斗争历史进程的每个组成阶段之间的理论和实践的调节者。